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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航空港羽毛球协会入会须知

1楼 2014-09-29   回复 小田


亲爱的会员:


     
欢迎您加入空港羽毛球协会您的加入,为本协会注入了新的活力。为了让您尽快融入本群,请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内容:

一、协会章程
空港羽毛球协会是由羽毛球爱好者自愿结成的组织,为广大羽毛球运动爱好者提供一个锻炼身体、交流球艺、共同提高的园地,秉承“健康让人生精彩,锻炼给人生添彩”的宗旨,尽力提供良好的条件服务于会员,使会员能更好的进行羽毛球活动。

二、协会宗旨
打造空港最专业的羽毛球团队,提供最周全的羽毛球运动服务;




三、协会组织架构
会长:小田
副会长:闪电、小敖
管理员:辛辛、王翟、刚哥、遥控
四、协会优势
1、三群强强联合,资源优势整合,使用中羽联软件自动化管理,有专业的活动组织者、固定的活动场地、活动时间及固定的球友等;
2、采用最先进的网络化管理方式,实行网络化活动召集、报名、费用管理,个人随时可查询协会及个人最新信息动态等;
3、定期组织羽毛球比赛、联谊赛、技术交流赛等,并有一定赞助商渠道;
五、会员制度

会员基本条件

1、热爱羽毛球运动,拥护并遵守群章程,积极参加协会活动;

2、居住或工作于双流、西航港片区;

3、坚持锻炼,原则上每月固定参加羽毛球活动不低于1次;

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
1、权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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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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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协会管理享受建议权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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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次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,二次入会需经严格审查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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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统一协会形象,方便会员间相互识别,协会统一订做队服(蓝色T恤一件,100元内/件,印字+协会logo)会员自愿购买。

2、义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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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入会当天根据小羽毛球操作提示完成网上注册,并预存活动费100元及以上成为协会正式会员,费用消费完后继续充值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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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遵守群规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配合协会工作开展,维护协会的声誉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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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重管理员、会员的劳动,会员彼此尊重、关心和帮助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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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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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充值活动费;交纳会员费后6个月未参加活动,会费将自动清零。

六、活动制度
1、定期活动

目前每周活动固定活动日为周二、周五、周日;

(1)活动时间:周二、五 18:30-21:00

周日  14:00-16:30(可根据季节、天气调整时间);

(2)活动地点: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体育馆

2、不定期活动

(1)组织安排与其他群友谊赛和交流赛;

(2)组织群内部比赛;

(3)组织参加区县、市级大型羽毛球比赛;

(4)组织会员聚餐、休闲娱乐等活动;


3、人员安排

目前协会根据人员羽毛球水平分为A、B、C三组,A-高级、B-中级、C-初级,每次活动根据人员水平进行场地分配,原则上4-6人一个场地,以计分方式轮流上场。B、C组成员需进行小组升级时需通过管理员考核。 A组为B组教练,B组为C组教练,负责队员动作指导、纠正、技术提高等,队员应积极主动与其他人交流学习。

4、活动通知及报名

每次群活动将会在群内由小羽毛发布,会员可以通过QQ机器人、网站报名及手机报名三种方式,根据报名人数及场地情况,可能会限制报名人数,名额报满截止。参加者需提前在群内或在线报名,以便管理员场地预定。

5、活动分享

每次活动由协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、记录、拍照并及时进行活动分享。

6、活动费用

为了方便结算,从2014年2月起,统一按照以下费用标准收费:
正式会员:25元/次,每次活动后由系统自动扣除,并将消费情况发送至个人手机中;
非会员:30元/次;
空降人员(未提前报名的非会员):30元/次;每次活动结束后,现场交予当天活动组织者。

每次活动由协会管理员负责场地预定、费用结算,活动费用包括(场地费、羽毛球费等)会员可随时在群共享及协会网站查询个人账户余额,费用公开透明。

七、群纪律

1、为了营造良好的羽毛球运动及交流平台,群内发言及讨论仅限于

运动、健康、锻炼等相关话题,严禁讨论与群主题无关的话题和发布无关的大图片;

2、群内发言尽量使用文明用语,不得进行言语攻击,引发内部矛盾;

3、凡是每次报名后不能参加活动者需提前通知组织者,凡未通知者正常扣除个人当天活动费;

4、对于长期(入群3个月以上)不参加群活动或不发言者,定期进行清理;



      亲爱的朋友,再次欢迎您的加入。从今天起,请你坚定信念:“我不只是一个人,我们是一个集体!”如果您在入会后出现任何疑问或疑难,请及时联系协会管理人员,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与服务。







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成都市空港羽毛球协会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管理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二〇一四年三月


2 楼 2014-09-30 16:35    回复 小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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